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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周暮晨的愛情世界裡,我就是個做小妾的。

很久很久之後,我幾乎都不太記得我第一次見到周暮晨時的感覺,可是我依然能夠清楚地記得第一次見到孔顏時的感覺。
「美若驚鴻」這四個字就是當日孔顏坐在我面前,我腦袋裡唯一的直觀反應。

後來,我見過很多美女,她們都有小小的面孔,精緻的五官,可是沒有一個能像孔顏那樣在頃刻之間,被我的大腦深深地銘刻。
她有一張無可挑剔的面孔,她看著人不說話的時候,眼神裡也會有無數的繾綣和嫵媚,可是整個人的氣質就猶如空谷幽蘭。
我在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就深深地為之折服。

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周暮晨,明白了所有愛慕孔顏的人。
不過,仔細說起來,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次見到她,我並沒有看到她的臉。
那只是一個背影,在白色的背景之中,在醫院裡特有的一股消毒藥水的味道之中,所有的細枝末節都被隱去,一個清晰的、凸顯的,一個驕傲的、孤寂的背影。


我的男朋友周暮晨是典型的紈絝子弟。

家境優渥的他會唱歌,會抽菸,會喝酒,會飆車,會看時尚雜誌,會玩電動,會打一手很漂亮的桌球,會有很多女孩子喜歡。
可是,他不會靜下心來背一篇課文,或者做一道數學題。
身為應屆高考生的周暮晨每天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復習功課,而是跟他同樣吊兒郎當的女朋友——程落薰,也就是鄙人,打情罵俏。
不過偶爾我也會展示我懂事的一面。

只可惜,每當我憂心忡忡地提醒他距離高考不足百日時,他都會笑嘻嘻地反駁我:「我們班那個學習委員,傻子一樣。上課給她男朋友繡十字繡,老師站在她後面都不知道,手舉得像抽風,那亮晶晶的針差點刺到老師臉上,後來那個繡了一半的東西——看不出是豬還是猴子,被老師直接沒收了,跟她比,我還是收斂多了。」

他一耍起賴,我就拿他沒一點辦法。
他對我笑一笑,我就喪失理智了,哪怕他說月亮是方的,我也會跟著附和,對!每個角都是直角!
我願意陪他做任何事情,哪怕我什麼都不幹,就坐在他身邊看著他,都覺得非常開心。

那應該就是愛情最初的樣子,沒有傷害,沒有虧欠,沒有辜負,所有的醜陋都還沒有登臺,空氣中都是甜美的味道,我知道,我在愛。
我確認,那是愛。

直到周暮晨接到那個電話前一秒,我都一直沉浸在自己營造的幻覺裡,以為這樣手牽著手走下去,就是天長地久。
我怎麼會知道,那個電話之後,我的人生翻開了一個新篇章,從此之後,很多事情,都跟以前不同了。


那時周暮晨用的是NOKIA 3250,就是那款螢幕跟鍵盤可以旋轉得像脫臼一樣的手機。
我第一次看到活人用NOKIA 3250就是他,當時,我的心裡就產生了一個齷齪的念頭——據為己有。
他的電話號碼我能夠倒背如流,可是當時我不知道,除了我之外,還有人甚至早我之前很久就對那十一個數字爛熟於心。

周暮晨的電話響起之前,我們在KTV唱歌,晚場的價格是最貴的。
說起錢,他總是一副痞子樣:「不就是錢嘛,哥哥有的是錢。」他每次說那句話時我都覺得他像舊社會的地主,而我就像他搶回來做小妾的民女。

很快,我就知道我的感覺沒有錯,在周暮晨的愛情世界裡,我就是個做小妾的。

當時我正死皮賴臉地點了TWINS的歌——《眼紅紅》。大螢幕上的阿嬌美得沒話說,我逼迫周暮晨承認我長得像她,他斜著眼睛一邊抽菸一邊點頭:「嗯,都是女的。」

我用非常不地道的粵語唱了兩三句,自己都覺得愧對於TWINS時,放在桌上的NOKIA 3250震動了。
我沒有看到那個名字是誰,可是周暮晨在第一時間臉色就變了。我看著他接通了電話的同時也拉開了包廂的門。

一分鐘之後,門推開了,他靠在門邊神色複雜地對我說:「落薰,我有一點事情先走,妳自己回去,注意安全。」
我張開嘴還沒來得及叫一聲他的名字,他就風馳電掣地跑了,我丟掉麥克風,緊跟著追了出去已經看不到他的身影。
其實,我只是想問一問,究竟什麼事情那麼重要,重要到,這麼晚你可以丟下我一個人。

我茫然地回到包廂,螢幕依然還是阿嬌那張漂亮的臉。我張開嘴,想要跟著她一起唱,可是卻發不出聲音來。
那些歌詞像寫在水面上的字,一行一行地消失。
我最初臉紅現在雙眼通紅,再幼稚還是覺得戀愛如夢……
我眨一眨眼睛,眼睛好痛,我看不到,它是不是很紅。


周暮晨深夜落跑的原因很快就真相大白。
第二天我暈沉沉地伏在課桌上,早自習下課,一個自稱是我們「博恩之草」,人稱「博恩綠化帶」的男生跑來找我。
當初就是因為周暮晨來博恩中學找他打架,而我偏偏又倒了八輩子楣認識這個禍害,義字當頭的我,義薄雲天義不容辭地去勸架,才會認識周暮晨,也才會有後來這些亂七八糟的事。

所以,當「綠化帶」出現在我面前時,我的態度十分不友善,可是他毫不介意,欲言又止搞得跟便秘似的擠了好半天才擠出一句:「程落薰,妳真的跟周暮晨在一起?」
我朝他翻了個白眼:「是啊,難道你也喜歡他?」

確定了我的身份之後,他的表情變得好奇怪,有憐憫,又有憐惜,總而言之是同情。
我被他那種目光看得渾身發毛:「喂喂喂,有什麼事你就說,別這麼看著我,好像我沒穿內衣似的。」
他無語地把我之前對他翻的那個白眼又還給我,然後,真摯誠懇地對我說:「程落薰,妳還記得我跟周暮晨為什麼打架嗎?」

其實我真的不記得當初他們是怎麼打起來的,兩個衣冠楚楚的男孩子,在博恩中學門口,拼殺得像兩個屠夫。
此刻,我心中有一種不祥的預感,本能告訴我再聽下去我會受到傷害,可是我沒有一點勇氣去阻止他。
「程落薰,那天他來找我打架,是為了一個叫孔顏的女孩子,妳知道嗎?昨天晚上,他扔下妳一個人,也是為了這個叫做孔顏的女孩子,知道嗎?」

我看著他的嘴一張一合,我很想告訴他,你有什麼話就快點說,有什麼屁就快點放,別在我面前用這種欲揚先抑的手法,還用問句來製造懸念。
可是我什麼都說不出,我的腦袋裡被那個女孩子的名字塞滿了,我覺得自己馬上就快要爆炸了。

孔顏,孔顏,孔顏。
她究竟是誰?她跟周暮晨有什麼關係?這跟我又有什麼聯繫?

也許是我當時的樣子把他嚇到了,他問完這兩個在他看來是反問句,在我看來是疑問句的句子之後,就再也沒敢多囉唆什麼。
最後,他無限同情地丟下一句:「妳今天去中心醫院住院部四樓就能找到周暮晨。」
我不屑地笑:「我幹麼要去找他,我自己的男朋友,我還不相信嗎。」

他臨走的時候再次用那種同情的眼神看了我半天,我用鄙夷的表情回敬了他:「不要企圖挑撥我跟周暮晨的關係,我們是不會分手的。」
山無棱,天地合,我們都不會分手。
那一刻,我是如此堅定地相信自己,也相信周暮晨。


我這番言詞在中午放學後跑去中心醫院四樓看見周暮晨的第一眼就土崩瓦解了。
他手裡提著白色的垃圾袋,上面清晰地印著旺角清粥的標誌。而且,他明顯一夜沒有睡,黑眼圈很嚴重,最重要的是,他還穿著昨天穿的那套衣服。
他是那麼愛漂亮的一個人,一天不洗澡不換衣服比沒吃飯還難受的一個人,一個長這麼大沒做過一點家務事、連菸灰缸滿了都要等保姆去倒的人,居然徹夜不眠地守在醫院照顧一個叫孔顏的女孩子。

最重要的是,他居然是丟下他的女朋友來照顧這個女孩子!
他讓我,怎麼想得通,他讓我,怎麼能不無地自容。

我剛剛叫了一句「周暮晨」,眼淚就開始掉。
他看見我的時候顯然也十分不知所措,我走過去,我聽見自己哽咽著問他:「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他低著頭,看著自己腳上那雙藍色的帆布鞋,Converse的經典款,還是我陪他一起去買的。
他穿著我陪他去買的鞋子在醫院裡照顧別人,我覺得我簡直快要瘋掉了。

我無助地抓住他的手,想要感化他,想要確認一點什麼。
我那麼彷徨地說:「周暮晨,你跟孔顏沒有任何關係是不是?只要你說沒有我就相信你。」
只要你說,我就信。

在我說這些話的時候,其實腦海裡已經浮現出一個清晰的答案,可是我的心,它不肯就此死去,它還要掙扎,它還要爭取最後一線生機。
病房裡那個女孩子背對著門,我看不到她的樣子,可是我知道她一定聽到了我們所有的對話。
我開始如精神失常似的對她叫:「孔顏,妳是誰?妳別躺在哪裡裝死,妳出來,妳告訴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原本低著頭一動不動的周暮晨在我開始叫孔顏名字的時候猛然驚醒,然後拼命地擋住想衝進病房的我,像趕瘟神一樣把我從病房門口拖到了走廊。
我在一寸一寸徒勞的反抗中,想起羅素然曾經在她的博客上寫過的話:感情有時像博弈,高招無形。
那時我不懂,而現在,我完全懂了。

彼時,那個躺在病房裡一動不動的女孩子,無聲地贏得了這場戰爭。
那才是我跟孔顏的第一次見面,她以靜制動,任我咆哮任我呐喊,她不動聲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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